發(fā)表于:2016-11-25 10:17:19|來源:轉(zhuǎn)載于網(wǎng)絡(luò)

本報訊(記者 李凌俊 通訊員 張瑤)11月18日,麒麟?yún)^(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某、林某(曾犯盜竊罪,2015年刑滿釋放)、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搶奪他人財物案。
為充分保障聾啞人的訴訟權(quán)利,麒麟法院第一時間與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聯(lián)系,為其提供辯護并請手語老師為其提供手語翻譯,在手語老師的幫助下,庭審順利開展。
今年6月26日,被告人吳某、林某、孟某(在逃)結(jié)伙在曲靖市麒麟?yún)^(qū)文昌街與學(xué)院街交叉路口紅綠燈處,采取拍車窗吸引注意力的方式,趁受害人保某不備,將其副駕駛位的挎包搶走,包內(nèi)有人民幣現(xiàn)金800余元,一部價值576元的黑色小米3手機和銀行卡、身份證等物。
6月27日,被告人吳某、林某、孟某結(jié)伙在曲靖市麒麟?yún)^(qū)第六中學(xué)對面紅綠燈口處,采取同樣方式,將被害人陳某跨包搶走,包內(nèi)有人民幣現(xiàn)金2800余元,一部價值5490元的金色蘋果6S手機和銀行卡、身份證等物。
庭審過程中,手語老師一直用手勢和肢體語言向被告人傳達公訴人、審判長的訊問,又耐心地對被告人的口型和手勢仔細分辨,確保能夠把被告人的真實意思供述給法庭,使被告人在感受司法威嚴正義的同時又感受到司法的溫暖貼心。
目前,此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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