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于:2017-04-17 16:23:39|來源:網(wǎng)易云南
“我們在共享時,一定要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不將共享單車占為私有等。我們應(yīng)該秉持著“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理念”
自去年年末以來,永安行、OFO和摩拜等共享單車陸續(xù)進入昆明,在短短的幾個月內(nèi),如今昆明的大街小巷已經(jīng)隨處可見它們的身影,市民只需掃掃二維碼就可以騎走,不僅解決了人們“最后一公里”的難題,更起到了緩解道路擁堵、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綠色出行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共享單車數(shù)量飆升的同時,各種問題也日益突出。

近日,小編走訪發(fā)現(xiàn),在昆明的大街小巷里,有不少“小黃車”都遭到各種虐待,馬路邊隨意停放、東倒西歪,許多“小黃車”甚至被不同程度的損壞,剎車失靈、車鈴掉落、掉鏈子、龍頭成360度扭轉(zhuǎn)等,一些“小黃車”還慘遭“破頭斷腿”。

此外,“小黃車”成為了許多未成年孩子的娛樂工具,在一些機動車道上,盡管車輛疾馳,但許多孩子卻騎著“小黃車”隨意溜達,甚至隨意穿梭,一些調(diào)皮的孩子瀟灑過后,居然將“小黃車”放在了垃圾堆里,損壞了共享單車的同時,也給孩子們自身帶來了安全隱患。

眾所周知,所謂共享,也就是整合資源,使有限的資源能夠發(fā)揮出最大的效用,從而實現(xiàn)人們互通有無,避免重復(fù)勞動和無謂的浪費等。隨著城市的不斷發(fā)展,交通擁堵成為了人們出行的難題,然而共享單車的出現(xiàn),為我們提供了諸多的方便。
所以,我們在共享時,一定要愛護單車,不亂貼亂畫、不惡意損壞、不將共享單車占為私有等。我們應(yīng)該秉持著“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理念,并用自己的文明行動去帶動身邊人,當我們見到損壞共享單車、亂停放行為等,應(yīng)該及時勸阻、制止,并及時舉報。
此外,工具并不是玩具,作為家長,應(yīng)該加強對孩子的看管和教育,教會他們掌握一些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知識。特別是不滿12歲的孩子,應(yīng)禁止騎自行車上街。(張福應(yīng)/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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