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于:2018-01-11 16:35:35|來源:東北新聞網(wǎng)
1月5日安徽合肥高鐵站一列由合肥開往廣州南的列車上,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并讓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老公。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最后造成列車晚點4分鐘。據(jù)了解,該女子可能面臨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1月9日《中國青年網(wǎng)》)
之前,有乘客阻礙航班正常起飛的事件,如今,又有乘客阻礙高鐵發(fā)車,真可謂讓人大跌眼鏡,簡直刷新了人們的認知。
依照火車票退改簽規(guī)定,就算那列高鐵開車了,該女子也可在票面發(fā)站辦理改簽,改乘當日其他列車(如果有)。寧可成千夫指、被強行拖出,也不肯換下趟車,將私人利益置于公共秩序之上,逾越了權利邊界,也侵犯了他人權益。興許涉事女子當時不知道其阻撓行為的后果之嚴重,其做法體現(xiàn)的,更多的也是市儈心態(tài)或悍婦習性與現(xiàn)代秩序的抵牾。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該女子已屬于非法攔截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最高可處10日拘留。此外,假如造成公共秩序混亂,或者有其他嚴重后果,還有可能構成犯罪,受到嚴厲制裁。
隨著公共輿論的發(fā)酵,事件主人公的身份背景、工作單位等等信息,也同樣被深挖起底。最新消息是,合肥“高鐵扒門”女子為該市一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現(xiàn)已停職檢查……韓愈《師說》道“師者,所以傳道、授業(yè)、解惑也。”,道德是首要位置,而羅某身為人民教師在“扒門事件”中,居然將個人的利益放置在高于幾千乘客之上,不但蠻橫不講理、自私自利,事后不反思,還百般狡辯,信口雌黃,其品行可見一斑,這樣的人,枉為人民教師,這樣的“楷模”,最后也是誤人子弟。如果不對其進行處罰,于理難容。
最后筆者想說,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有法律方定乾坤。社會由一個無數(shù)人構成,自然有著其相關的法律道德規(guī)則,法律可以懲奸除惡,使人不敢為;道德深淵廣博,可以使人自律而不愿為。唯有道德和法律相輔相成,才使得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缺失任何一要素都會對社會造成難以想象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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