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于:2017-09-07 16:59:34|來源:環(huán)球游報
記者 遲旭軍 通訊員 萬映輝 劉丹
近日,一名云南昭通籍男子洪某某因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瀘西縣公安局白水派出所報警電話謊報警情、辱罵公安民警、輔警被白水派出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處理。自減輕基層公安機關110接處警工作負擔專項治理活動開展以來,瀘西縣公安局嚴厲打擊各類謊報警情、辱警等違法犯罪行為。
洪某某,男,昭通市大關縣上高橋鄉(xiāng)人,現(xiàn)居住于瀘西縣舊城鎮(zhèn)圭山片區(qū)。之前因與其妻卯某某感情不合,經(jīng)常毆打卯某某,卯某某多次提出離婚要求無果后獨自帶領三個孩子到瀘西縣白水鎮(zhèn)務工。期間,洪某某因為感情糾葛、家庭矛盾多次撥打110、舊城派出所及白水派出所報警電話,舊城派出所、白水派出所民警也多次出警調解,并告知雙方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婚姻及子女撫養(yǎng)權問題。
自2016年1月以來,洪某某持續(xù)不斷撥打110報警電話,并多次揚言“要殺人放火”、“用炸藥炸派出所”、辱罵民警等,甚至直接撥打白水派出所民警、協(xié)警個人電話謾罵、辱罵警務人員達200余次,惡意報警擾警,嚴重影響了110接處警及派出所日常接處警工作,也嚴重影響了民警、協(xié)警日常工作及生活,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舊城派出所、白水派出所對洪某某惡意報警擾警辱警等行為多次給予勸告,但洪某某對自己的行為依然不能自檢自持,在民警對其進行處理當天仍然惡意撥打報警電話10余次。
110及各派出所報警電話是為了及時有效地服務于正在遭遇困難和危險的人,是服務于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保護110、支持110,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在我們有需要的時候能夠及時的得到幫助,而對于隨意、惡意撥打報警電話占用有限的報警資源和警力、挑戰(zhàn)公安機關權威的,公安機關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嚴厲的處罰。
(文章來源環(huán)球游報9月8日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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